六项新举措鼓励大学生参军 8月起开始征兵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21 08:59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即将拉开帷幕。昨日,记者从郑州警备区获悉,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大学生加入到部队,征兵政策新增6项新举措。其中,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月起开始征兵工作
今年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适当提前。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有专业特长特别是部队建设需要的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入伍。
征集的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
女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目前,征兵网上报名工作已经展开,适龄青年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
为了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大学生数量和质量,2015年征兵政策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出台了6项新举措: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从2015年起,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记者 李娜 通讯员 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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