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2-28 14:06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1.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2.学校代码:10445。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5.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6.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山东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院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通知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
2.学费标准: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和教育厅最新标准执行。
3.招生项目:田径、排球(女)、乒乓球、足球(男)。
4.计划设置:面向全国设置招生计划58人,其中田径27人、排球(女)6人、乒乓球14人、足球(男)11人,具体如下:
项目 |
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一级及以上) |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 |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
备注 |
田径 |
0-2人 |
0-6人 (短跑、跨栏类:0-3人;中长跑类0-1人;跳跃类0-1人;投掷类0-1人) |
0-19人 |
短跑、跨栏类: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400米栏;中长跑类: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跳跃类:跳远、三级跳远、跳高;投掷类:铅球、铁饼、标枪。 |
排球(女) |
0-4人 |
0-2人 |
0人 |
只招收排球(女) 招收位置:主攻、副攻、二传、接应、自由防守队员 |
乒乓球(男) |
0-1人 |
0-2人 |
0-4人 |
|
乒乓球(女) |
0-1人 |
0-2人 |
0-4人 |
|
足球(男) |
0-3人 (前腰:0-1人;左边前卫0-1人;左边后卫0-1人) |
0-5人 (守门员:0-1人;中后卫:0-2人;前锋:0-2人) |
0-3人 |
|
合计: |
0-11人 |
0-17人 |
0-30人 |
|
注: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
注: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设置需要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按照生源实际报考情况、运动员成绩水平及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本着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及各项目拟录取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实施公示程序。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条件,参加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的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2023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所报考的运动项目须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项目、获奖证书项目一致,田径项目小项必须一致,足球项目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须为足球(十一人制);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四、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中午12:00-3月10日中午12:00。
2.报名网址: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或http://www.zsb.sdnu.edu.cn/info/1062/1493.htm。
3.报名要求: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
上传材料包括(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扫描件或照片要保证彩色、完整、清晰):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平台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报名平台)。
(3)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或高考报名表。
(4)运动员等级证书。
(5)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附件一)。
(6)已获得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或比赛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的封面及体现考生姓名页(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获奖证书必须为同一比赛且三者缺一不可;请在材料中将本人信息所在位置进行显著标示并加盖学校公章)。
(7)如以集体项目(含团体项目、接力项目)报名的考生需提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附件二)。
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报名登记表编号须与“报名系统”显示的编号一致;如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将不予审核。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责任自负。
4. 田径、乒乓球、足球项目考生须同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和报名。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体育单招系统”内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五、资格审核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申请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报名考生可于3月30日登陆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看审核结果。
六、体育专项考试
1.田径、乒乓球、足球(男)项目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按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无需在学校报名平台进行缴费,无需现场确认报到,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体育专项考试。
2.排球项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公告)。
3.排球项目考试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考试的考生须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考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七、考试内容
(一)体育专项考试
1.田径、乒乓球、足球(男)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田径、乒乓球、足球项目全国统一考试。
2.排球(女)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进行考试、评分。我校将结合运动员成绩、等级标准及所需项目择优录取。
3.同分排序原则
田径项目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比对测试成绩,运动技术等级,学校项目需求程度:
项目间按以下顺序排序:
短跑、跨栏类>中长跑类>跳跃类>投掷类。
同类项目按以下顺序排序:
男子100米>女子100米>男子200米>女子200米>男子400米>女子400米>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男子400米栏>女子400米栏。
男子800米>女子800米>男子1500米>女子1500米>男子3000米>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女子5000米>男子10000米>女子10000米。
男子跳远>女子跳远>男子三级跳远>女子三级跳远>男子跳高>女子跳高。
男子铅球>女子铅球>男子铁饼>女子铁饼>男子标枪>女子标枪。
乒乓球项目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分数相同时,由专家组依次比对胜率、运动技术等级等综合评议确定。
足球项目非守门员依次按实战能力(比赛)技术成绩、传准技术成绩、运射技术成绩、5×25米折返跑技术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足球守门员依次按实战能力(比赛)技术成绩、扑接球成绩、掷远与踢远成绩、立定三级跳远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
(二)文化考试
1.单独招生
报考单独招生的一级及以上资格运动员,需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登录“体育单招系统”自主进行报名、缴费。于4月8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考试。
2.其余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考。
八、合格资格认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根据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以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
1.对于具有一级(含以上等级)运动员等级、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招生考试并达学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运动员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和项目需求择优确定合格人员,合格总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参加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培养潜力大且属于我校运动队急需项目的二级运动员,学校将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及专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合格人员,合格总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3.其余参加我校体育专项考试的二级运动员,学校将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及专项考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合格人员,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4.合格考生名单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学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九、录取
1.学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运动项目分项录取,如遇生源不足或运动水平达不到要求者,可减少有关项目招生计划。
2.合格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3.参加我校体育专项考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其余两类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相应优惠分数线时,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其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我校进行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该省统一组织的相应资格测试。
十、其他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不委托其他任何人参与实施相关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我校对在体育专项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3.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4.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本简章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体育学院电话:0531-8618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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