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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日·政策公开答丨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答
发布时间:2025-05-12 11:14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1.局直8所幼儿园入学办法?

市机关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市回族幼儿园、市委幼儿园、市河东幼儿园、市朝鲜族学校幼儿园、市七中学校幼儿园新生招生对象、报名工作如下:

招生对象:(1)户籍为辽阳市域内,实际居住地为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2)户籍非本市的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地为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也可到就近幼儿园报名,幼儿园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满足入园。(3)年龄为2.5岁至3周岁(具体年龄可咨询招生幼儿园)。(4)报名时间等事宜可咨询招生幼儿园。

上述7所幼儿园中班和大班如有空余学位,符合条件的幼儿可随时联系入园。

市十一中幼小衔接实验班招生对象:(1)户籍和房照皆为市十一中学区范围。(2)年龄为5.5岁至6周岁。(3)报名时间等事宜可咨询市十一中。

2.市直初中、小学招生录取办法?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原则上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相一致且满一年的,按学区分配。同时对未完成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依据学生提供的相关证件条件,依次录取。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方可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升学报考有哪些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根据区域内生源及分布情况,随迁子女就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相对就近入学。同时,简化招生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就学后的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可在我市参加中考,并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注册学籍的,可在我市参加高考。

4.学生转、休(复)学手续如何办理?

转学条件:

(一)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1)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的;(2)学生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跨省、市工作调动的;(3)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的;(4)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转学材料:

(1)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2)学生基本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3)《居民户口簿》、实际常住地房照(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4)户籍信息没有变化的,需提供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办理,转入年级应与转出时所在年级一致。

(二)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可以申请休学,休学条件和程序:(1)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向学校申请休学;(2)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学校认真核实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4)市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并发放休学通知书;(5)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休(复)学时间及条件: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1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1年。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申请复学的学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核办后可以复学,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就学,也可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学力,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通知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办理复学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5.2024年市直高中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是否有变化?

继续实施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的政策。市直初中指标到校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指标到校名额,转为择优生名额。

招生计划:市一高中900名;市二高中660名;市三高中550名;市四高中550名。

6.具备什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辽阳参加中考?

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要求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生。

7.2024年市直高中是否还招特长生?

辽阳市三高中、四高中各计划招生特长生15名,其中三高中艺术特长生15名、四高中体育特长生15名。

8.中等职业学校如何报名?

(一)中职报名的条件:

省内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外省有务工合同的应届初中毕业的农民工子女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本,据此确定是否享受免学费

(2)城市低保学生需持低保证,据此确定是否免学费

(3)初中毕业证书

(4)参加中考学生的中考成绩单

(三)报名地点:

各学校的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时间:(以各校简章规定时间为准)

春季:每年1月—3月

秋季:每年7月—9月

(五)报名联系方式: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0419-2480096

辽阳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0419—4224117

辽宁省辽阳中医药学校:0419—3129066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0419—2306088

辽宁省机电工程学校:0419—2335009

辽阳技师学院:0419—5587111

辽阳市金华职业高中:0419—2254567

辽阳市体育运动学校:0419-2303240

辽阳县职业中专:0419-7573864

灯塔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0419-2736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