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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6-07-21 18:55 发布作者:中国阳光升学网 浏览量:

(四)按照《指导意见》第二条第5款,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

(五)按照《指导意见》第二条第6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

 

(六)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3—175厘米男生身高174—185厘米;双眼裸眼或矫正视力C字表0.5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斜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O型腿、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及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全身无纹身,无其他不适宜就读本专业的情形。

第二十 录取结果公示:考生可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进行查询。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奖励及资助办法

二十八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

二十九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附则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7-86622668662277

联系地址: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

邮政编码:843300

电子邮箱:tlmzyzjc@163.com

QQ咨询群:1084802139

学院网址:https://www.tarp.edu.cn

监督电话:0997-8662023

第三十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